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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的小孩可不可以吃某某保健食品?」
市面上健康食品或保健食品很多,所以門診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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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的小孩可不可以吃某某保健食品?」
市面上健康食品或保健食品很多,所以門診常常會遇到家長有這樣的疑問。

我們先來看一下衛生福利部怎麼說?「「健康食品」法律上之定義為「具有保健功效,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,且須具有實質科學證據,非屬治療、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為目的之食品」。

「食品一定要經過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後才能稱為「健康食品」,一般食品不得擅自標示或廣告為「健康食品」,或是具有健康食品之「保健功效」。

「而坊間所稱之「保健食品」,其實就是一般食品,僅能做為營養補充。」(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Content.aspx…)

營養補充品如果是無害的,基本上我都鼓勵家長可以嘗試看看,人體微妙的環境有時候透過這些營養品的調節,還是會有些幫助。但是作為營養補充品的保健食品(不是指健康食品),不應該推銷太過誇大。

昨天有個家長說想要嘗試薑黃治療小孩子的異位性皮膚炎,小孩子的皮膚看起來紅疹搔抓,我跟她說暫時不建議使用。中醫古籍記載的薑黃是薑科植物薑黃的乾燥根莖。薑黃的性味辛、苦、溫。功效破血行氣,通經止痛,治療寒痹(寒性的關節炎)。雖然薑黃成分curcumin在有些研究發現對於抗氧化與抗發炎(而生活中許多蔬果的成分都有這些作用)有幫助,但是一個本來辛溫(熱性)的藥物經過加工抽取要用來治療濕熱證型的異位性皮膚炎,恐怕不是古籍本來就有的適應証,也不太符合中醫的「熱者寒之,寒者熱之」的治療原則,既然是新的適應證,那就應該透過驗證取得健康食品驗證證實是用在這個疾病有效,否則就像三伏貼本來在古籍用來治療寒哮(例如氣喘),現在卻被宣傳成三伏貼可以治療異位性皮膚炎,這些可能對於異位性皮膚炎的病患都不是合乎邏輯的調理方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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